“可为”与“不可为”
2023-03-29 20:13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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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追剧《警察荣誉》,对出镜不多的卓大夫留下深刻印象,因为他总能在关键处,不经意蹦出哲理警句,连派出所长王守一也为之“顶礼膜拜”。曹建军立功后忘乎所以,酒驾、逃逸,终锒铛入狱,令王守一痛惜不已。在到处活动无果后,想到了找卓大夫“喝小酒”。听完王守一近似声泪俱下的倾诉,卓大夫以抑扬顿挫的语调看似平淡地说出了颇有深意的劝慰:

       “可为的时候就尽量地去努力,不可为的时候就要顺其自然”。意即王守一不必在曹建军违法问题上再做任何努力了,毕竟法律是底线,只要触犯之,任何其他努力都是枉为。

       确实,人的努力不是万能的。有时努力一下有好的结果,而有时则会适得其反,关键在条件。剧中王守一如果在为曹建军说情上“义无反顾”,很可能把自己“说”进去了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卓大夫的话有如醍醐灌顶。

       所谓顺其自然,就是要遵循客观规律。过去“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……”的提法,多多少少带有某种唯意志论的影子。在生活中,相关的例证很多很多,尤以生老病死等生物学意义上的现象为甚。有些病可治,但也有的病在现有条件下无可救药,则更多地需要“顺其自然”了。对于任何非自己能力所及的结局,虽有遗憾,但不必内疚和自责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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