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支书出局了
2018-12-29 14:56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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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《大江大河》过半,却已有三个角色去“领饭盒”。除了宋运萍外,宋运辉的好友寻建祥参与打架斗殴,正好撞上“8.19”严打当口,被判10年,并送新疆改造,在可以预见的剧情里恐难再回归。最令人大跌眼镜的是,一向以正直而有觉悟形象出现的老支书,却在经济上翻船,最后上吊自尽,以死谢罪。

    这是意料之外,又在情理之中,反映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一种特有社会现象,具有很强的典型性。在贫穷的日子里规规矩矩,到生活有些改善后反而栽了跟头,这在当时不在少数。贫穷如同原始社会,可分配的资源有限,不搞平均主义,势必有人饿死。到生产有所发展,产品出现剩余时,就有了私有财产,并产生阶级。对小雷村来讲,生产的一定发展也为老支书伸手提供了可能。

    他管砖厂,管得不错,还身先士卒,赢得人心,但暗地却利用职权低价售砖而从中获取好处,并由此被人盯上。经过查账,老支书还以增加“废品率”的手法贪污公款,金额达3.1万。在1980年代前期,3万多绝对是个天文数字,而且一块砖的盈利是以厘计算的。3万多需要以多少砖的价值损失作代价啊!

    雷东宝是老支书一手提拔且给予他极大支持的。他有农民式的侠肝义胆,对于老支书的问题,一开始表示不相信,认为是别人诬陷;待了解一定情况后,又想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的办法。结果,反而引起村民的不满,特别是老支书自杀后,村民认为是雷东宝等人恩将仇报“逼死”了老书记,导致砖厂工人罢工,村长雷士根家的玻璃窗被人砸破,最先揭发老书记的四宝也只能“逃难”去了,甚至还有熊孩子向雷东宝猛掷土块。这种情形只有在《天云山传奇》中罗群被打成“右派”后才看得到。

    在几乎濒于绝境的情况下,雷东宝才痛下决心,彻底查账并公布结果。一下,村民的情绪出现了180度反转,认为老书记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。看来,农民就是这样一群人。当着与自身利益无关的时候,袖手旁观,容易同情弱者,甚至“唯恐天下不乱”。当着因他人的贪腐直接侵占自己的利益时,就会群情激奋,甚至落井下石。

    雷东宝也来了个欲擒故纵。先是给村民一个选项,到底是老支书“人死债消”还是“父债子偿”?结果不出意料,大多数村民愤愤地用豆子选择了“父债子偿”。此时,雷东宝走到前台,一脚踢翻两只装着豆子的箩子,大骂村民“不仗义”,并当众宣布“人死债消”。这样的效果,在雷东宝本人洗白的情况下,也向村民彰显了他厚道和不把事做绝的“品格”。

    至于老支书的赃款,也因家属“深受感动”而主动到村委会分期偿还,集体资产的损失有望得到有效弥补。

    当然,像这类案件,尽管雷东宝处理的结果是好的,但选择“村内私了”的方式,却不大符合“刑诉法”规定。只有依法办案,才能以儆效尤。法律讲的是,功是功,过是过,功不抵过。老书记确实为小雷家做出了重要贡献,但他犯了罪,还是要依法处置的。法律原则的哲学基础是形而上学,黑白分明是秩序使然。历史上形而上学的作用是非常伟大的,它让人们从欧洲中世纪的混乱和无序中走出。如果对老支书讲辩证法,必然需要“一分为二”,最后的结论一定是功可抵过。这是不符合法治原则的。

    再回过头来说老支书的“觉悟”。不是犯错的都是坏人,一定条件下好人也会犯错。剧中宋运辉指出了问题的关键点,即光靠觉悟不行,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发生,还得靠制度,并且也为小雷家搞了一些基本制度规范的样本。但现在几十年过去了,制度也健全了,这类问题仍时有发生。看来,还是要进一步总结经验,找出症结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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